志愿服务活动免责声明
作者:admin 日期:2020-10-06 15:14 关注度:
金龙爱心联盟免责声明
金龙爱心联盟有权对本免责声明1、 金龙爱心联盟采取“自愿参加、自由组合、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的原则;参与者应为年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接受并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事项。
2、 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与者自行独自承担。
3、 参与者已确认自己有充分的体力、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而参加本活动;对活动中的一切风险及导致的各种后果均自己负责和承担,并承若在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有关自己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均不会向金龙爱心联盟及活动的组织者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4、 本爱心联盟强烈建议各位成员参加相关保险,一切费用均由成员自行承担
5、 活动的组织者在发布活动内容中的一切说明和安排均为设想,不排除在活动报名开始后因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导致对原计划的变更和取消;活动发起者仅保证在取消活动或变更相关内容前,尽可能通知到报名参与者并说明原因但不负责承担由此给参与者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6、 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的分担的根据。
7、 活动组织者须在每次活动通告中加入本《免责声明》的全文或链接,参与者报名参加活动时应详细,认真阅读,并在本《免责声明》的文档下签字确认。所有报名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和服从《免责声明》之条款,不同意者请退出活动或不参加活动。
8、 金龙爱心联盟的志愿者交流群管理员有权对群中认为不恰当的发言内容予以删除或者请出群措施。
每一次的公益活动的领队有权在活动过程中对志愿者的行为进行约束。
金龙爱心联盟的志愿者交流群管理员有权对严重违反金龙爱心联盟的章程制度的成员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有权开除。
9、 除了金龙爱心联盟发布推荐的活动,其他成员在本爱心联盟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我们不予保障。成员之间的交流也不代表本联盟的意见,我们不予负责。